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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转载自南风2010年8月 文/APPLE

录音下载(王琳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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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录音只有一部分,从第七节开始。点击这里浏览更多情感有声小说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喜欢在百度搜索你的名字,尽管你在永庆街总是若隐若现,可是我们依然会常常说起。蔡小虎的毕业典礼,你没有来,只有我跟卢越越,他戴着有些嫌小的学士帽在跟同学照相,黑色的大袍子像鬼一样飘来飘去,好不容易飘到我俩面前的时候,竟然没有认出我来。后来他突然一声尖叫,哎呀锦莘,真的是你啊!
我好像一下子就被唤回了记忆,伸出手啪地在他肩膀上重重一拍,我们仨哈哈大笑,时光拉回若干年前。
除了我们三个,你才是主角,可你不知道在这个地球的哪一个角落,是在唱着当年我们热爱的快乐的歌,还是穿着黑色笔挺的大衣,走在陌生的街头,与路边美丽的女子温柔搭讪?
蔡小虎脱了学士帽后露出一头金黄的头发,夸张得不行。卢越越把自己的棒球帽扣在他头上,好不容易戴上去,就听见哗的一声,帽子撕破了。
蔡小虎是大头,你一直叫他蔡大头。
后来永庆街变成了商业街,原来的老房子都拆掉了,盖起了成排的大商场和购物中心,还修了地下通道和地铁站。你还能认出哪里是我们曾经玩耍的地方吗?
我常常站在永庆街的街角,看着交替的红绿灯心里一片空白,好像从来都没有来过的陌生地方,那些路人的脸一张张交叠,全是一样的五官,后来都变成了你的样子。
1
永庆街是一条老街,若干年前,巷尾有炸糖油条和卖扬州包子的小铺子,而现在,它是一条商业街。我跟卢越越常常手拉手在这条街上逛街,很多新建的店铺挨着粗壮的法国梧桐,初夏的时候,很多毛毛掉在光光的皮肤上,刺痒刺痒的。
这条街有很多小店,也有好几座大商场,还有小吃和酒店。
这与很多年前尔尼在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我们常常在街头用手机拍下照片,然后回去上网传给他。尔尼去了非洲。他给我们各自找到了好的归宿之后,就离开了永庆街去了非洲。
我和卢越越还有蔡小虎是在陆尔尼捐建的希望小学认识的,说是希望小学,其实跟福利院差不多,是一些找不到父母的孩子的聚集地。只有我是个例外,我有父母,而且我知道他们在哪里,但这是个秘密,对谁都不能说。因为我已经有五个兄弟姐妹了,家里困难得很,如果不用这种方法,活活饿死的可能性都有。
在很多地方,父母都用这种方法来养活自己的孩子。
他们偶尔来看我,只是在学校外面,从来不进来。一开始我会溜出去跟他们说上几句话,后来他们连出去都不让我出去了,我们远远地看上一眼,就算是见面。
一九九几年的时候,尔尼来学校看望我们,要带走三个孩子,本来是没有我的,有卢越越和蔡小虎。卢越越一定要跟我在一起,死活拽着我的手不肯放,而另一个女孩儿也不愿意离开学校,就换成了我。
尔尼带着我们三个,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到了永庆街,花了一年时间,我们才逐渐摆脱原来的气息,开始习惯永庆街,将永庆街刻在骨子里。
但我始终有个遗憾,就是走的时候没有来得及跟父母说一声,不知道他们下次来的时候突然不见了我会怎么样,又也许不会怎么样的,我不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也不是最爱的那一个。
我只是常常会幻想他们焦急找我的样子,还有疑惑的表情,不觉得难过,反而,会有一点小小的激动和快乐。
我心肠很硬,骨子里透着一股恶毒,这是尔尼说的。
2
来到永庆街的第二年,尔尼就将我们分别送到了领养的家庭,我和卢越越在永庆街,蔡小虎在另外一个区,还都是不错的人家,相隔也并不算远。我们跟着各自的新父母开始过着普通的生活,卢越越常常对我说,锦莘,我们是幸运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幸运,也不知道什么是不幸。我只是在这段过程中学会随遇而安,变得很少牵挂,不去悲秋伤春,哪里可以生活就在哪里,努力活着,如此而已。
尔尼说锦莘你是我见到的小孩子里面心最硬的一个。那时候我十五岁。他临走之前说的这句话,只有我跟他两个人,那天刚好卢越越发烧了,在家休息。蔡小虎最大,已经是高三,尔尼没有告诉他,怕他分心。
我们坐在他家狭窄的阳台上,他穿一件宽松的家居服,刚刚理过的头发根根竖起,戴一副黑框眼镜,透出一股呆呆的书卷气。那天晚上我一直待在尔尼身边,他不停地接电话,收拾行李,扔掉很多垃圾,又将一些东西打包,在上面写上名字,嘱咐我按照名字给不同的人。
我坐在他的床上,问他有没有礼物送给我。他想了想,将一只指环摘下来,用一根皮绳打了个结,挂在我的脖子上。然后他对我眨眨眼,就你一个人有哦,不要告诉别人,我没有那么多指环啦。
我趁机撒娇,陆尔尼,你是对所有人都好,还是只对我一个人好?他在我鼻子上重重地刮一下,我对所有人好,但是对你最好,可以吗?
我开心地趴在他绵软的被子上,珍惜得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这近十年里,他给我们买了很多东西,送过很多礼物,但是没有一样比这个珍贵,因为这个只有我才有,尔尼只给了我。
尔尼第二天早上就走了,我跟卢越越送行,这是我们第一次去机场,本来尔尼不让我们去的,但是我们还是坚持请了半天假。还有我们的父母,都一起去了机场送他。尔尼穿了一件银灰色的风衣,他瘦瘦高高的,一双宽大的靴子将腿衬得修长无比。
我想起很多年前他陪我们一起看的电影《长腿叔叔》,突然我就流泪了。
尔尼很惊讶,走过来拥抱了我,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我掉眼泪。他一直以为,是没有什么能够让我流眼泪的。他很满意地对我微笑,好像是觉得我终于像个孩子了。
而我则只记得,这是我们唯一的拥抱。
3
尔尼走后的第二年我开始了第一场恋爱,是隔壁班的体育委员,他每天戴着黑色镜框的眼镜站在操场上领操,我站在他旁边的旁边的旁边的第二排,斜着目光就可以看见他,宽松的校服和修长的腿,看得我心神荡漾。
上学的时候,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体育委员,而我的体育委员黄庭涛,就是我缤纷的青春里一张说不出大小和花色的牌。
卢越越说,我追黄庭涛的过程很凶险,像一匹小野狼。卢越越总是很夸张,我不过是在学校外面的十字路口堵过他几次,没有写情书,也没有送礼物,任何能够留下把柄的事我都不会去做,小说里太多女主角被出卖的故事了。
卢越越听到我这样说的时候露出惊恐的眼神,锦莘啊你怎么会想得这么多,你好可怕!
我便笑,学学吧妞儿,这是生存技能。
我想这应该不叫心计吧,顶多叫自卫,我们三个一起经历摇摆的童年,寂寞的青春期,时间就像把我们排成了排,然后不一样的标尺在各自身上打下了不一样的标记。卢越越单纯漂亮,像个无瑕的小公主;蔡小虎心地纯良,时尚开朗,成绩好,喜欢摆事实讲道理,待人热心;而我,是最普通的一个,唯一的好处就是安静,有伙伴也好,没有也罢,怎么都不会无聊,好打发。
所以刚开始和黄庭涛在一起,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去适应,有时放学就跟卢越越逛街或者回家,忘记跟黄庭涛约会;有时候跟他走着走着却不知道说什么;最多的就是在永庆街最北面的一个很深的巷子里有一家很好吃的甜品,我、卢越越和黄庭涛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那家甜品店因为市口不好,客人不多,更多的是外卖,我们会在这儿把作业做完,或者分工做试卷。
我觉得我们的整个中学时代就是个挥霍纸品的年代,无数的试卷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永远都没有尽头。
我们常常趴在甜品店狭窄的桌子上诅咒那些莫名其妙的题目,比如我永远也想不通为什么水池要一边进水一边放水;为什么摩擦力明明存在非要忽略不计;为什么要按着一个箱子然后去拖动它;还有为什么要搭向上的电梯往下跑——但是这个问题卢越越解答了,她就喜欢没事儿反搭电梯,吃饱了撑的。
但不管怎么样,每个人十几岁的时间都是这么过的,唯一的不同,应该就是弥漫在厚厚的书本之间,在校园里成排的香樟树之间,在操场上黝绿黝绿的草皮之间,那些朦胧的暧昧的爱情的气息吧!
4
黄庭涛真是个不错的男孩子,如果我觑觎他的开始只是因为他戴了一副黑框的眼镜,显得那么斯文,还有修长修长的腿,像两根交错的钟摆一样让我头脑发昏。但是当我们真正在一起,我开始感觉爱情是一件甜蜜的事——如果有人每天在你的车篓子里放两颗剥好的鸡蛋,有人隔三差五从窗子里递过来一盒抹茶慕斯,有人抄好难懂的物理笔记,有人做好所有的英语卷子,有人将讨厌的文言文全部翻译好,有人泡好热水还不忘记放一片泡腾..就算我常常忘记跟他的约会,两个人去看电影也只是拉拉手,有时会为了很小的一件事好几天不理他,他还是依然笑嘻嘻地按时出现在我面前,不离不弃。
后来我想,人生的第一次总是会投入很多很多的感情,不管是恋爱还是什么。当我们渐渐长大,就会逐渐失去一些,越长大,就又越失去一些,到后来,再回头看看,总觉得曾经付出的那些热情显得多么可笑。
时间过得很快,尔尼走的那年夏天蔡小虎考上了省外的大学,与我们彻彻底底分开了。他总是在电话里叫嚣着让我们去看他,但是一直到我们上了高三,从来也都没有去过。蔡小虎放假回来看我们的时候,我们发现他长漂亮了,打扮时髦了,他开始变成一个清清爽爽的男人,就像尔尼一样。
高三开学前的某一天,我跟陆尔尼网上聊天,他说锦莘你是个好孩子,但是高三很重要,如果你能考上大学,将会是人生的另一段开始。要心无旁骛,只是这一年而已,很快的。
我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尔尼对我们总是特别含蓄,他想说什么我都明白。我跟他说过跟黄庭涛的事,他没有反对也没有赞成,只是说要适可而止。但我知道,他是不希望我在这个时候沉醉在爱情里。
而黄庭涛在新学期开始之后换了一副眼镜,金丝边的,说是特地配的护眼眼镜。不知道是假期很长时间没有见面,还是他换了造型的原因,我跟戴金丝边眼镜的黄庭涛突然之间好像陌生起来。
书上是这样解释青春期的:这就是一个不可理喻的时期,男女之间莫名其妙就好了,莫名其妙又不好了。
我跟黄庭涛就差不多是这样。我决定跟他分手之后,就在在每天他等我的路口跟他说以后都不用等我了,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转身就走。
黄庭涛一直在后面喊我,我拉着卢越越一路小跑,穿过学校门口的十字路口,穿过成排法国梧桐的街道,穿过挂着五彩长裙的小店门口,穿过幽长幽长的青春,一路跑出了黄庭涛的世界,身后一片夏日都市炎热的喧哗。
黄庭涛还是固执地努力了大概一个多月,我故意躲开他,我开始非常拼命地学习,错题集写满了两本本子,各门学科的试卷和练习题,在老师评讲之前全部做完了。我还买了一大盒风油精,很困很困的时候,涂一点在眼睛旁边,凉凉的液体刺激神经,会稍微缓解困倦。我常常做题和抄笔记抄到十二点以后才睡,早上五点就爬起来背单词,我像给自己打了鸡血、吃了人参一样不知疲倦。
卢越越说锦莘你疯了吧,这么拼命你想干吗?
我不想干吗,只是不想尔尼失望,这么简单。
5
黄庭涛割脉的消息像一枚美式手雷丢进了校园,我跟他说分手后的一个月零一个星期,他在家里的浴室割断大动脉。据说血流了一地,跟电视里演的一模一样。
传言有很多种,有说是用水果刀,有说用刀片,有说用菜刀,有人告诉我的时候,我毫无人性地问了一句,不是圆月弯刀吗?
卢越越当场一肘子戳得我直咬牙。
我是第二天一早被喊进了办公室的,教导主任和校长轮番轰炸,说了大概有两个多小时。可他们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好像失聪了,他们说的话,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
我在想黄庭涛割脉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给他买的刀,又不是我掐着他的脖子让他非割不可,如果每段恋爱过后一方都要为自杀的另一方负责,这不就是强买强卖吗?
但我仍然被勒令回家了,我走出教室的时候卢越越在后面喊我,我头也没回,朝她摆了摆手,走出了校门。
越越把这件事告诉陆尔尼,我还没有来得及嘱咐她,她就打了国际长途。尔尼是第三天晚上八点多钟到的。我回来之后就被父母关在房间里,哪里也不准去,他们怕黄庭涛的家人来闹事,又怕他们让人在路上堵截我,一定要把我关起来才安心。
我听见尔尼进来了。父母跟他争吵,妈妈说这是作了什么孽啊,当初就是看她很乖才领回来的,你还跟我们保证这是他们三个里面最聪明的。
这是太聪明了,早知道还是要个笨的,也没这么不省心了。
尔尼说事情要弄清楚才是,也不见得是锦莘一个人的错,我们做大人的一定也有责任。
他们似乎也认同,没有回答。尔尼的脚步声朝我房间移过来,我赶紧脱鞋上床,装作睡着了。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到尔尼,只有偶尔视频和他寄回来的照片,想着他的真人要出现在我面前,我还是忍不住异常激动。
尔尼果然进来了,还锁上了门,然后有挪动椅子的声音。他坐在我床边,喂,别装啦!
我忍不住笑了,从被子里伸出头来。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尔尼在,我就什么都不怕,什么负担也没有。
我说是你让我这一年好好学习什么都不要管的,所以我跟他分掉了,可是,我没有想到会这样。
尔尼说我知道一定不只是你的问题,但是,以后处理这样的事,一定要婉转一点,要多考虑别人的感受,明白吗?
我点点头,对他说,尔尼,我不开心。
尔尼握住我的手,有个办法可以让你开心,想知道吗?
我咬咬嘴唇,没有说话。
尔尼拍拍我的头,快起来吧,收拾东西,去我家住几天,好不好?
我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拿起一个背包,装了几件换洗衣服,拎了书包,对他展开一个开怀的笑。走吧。
尔尼歪着头对着我温柔地眨眨眼,像个宽容又顽皮的父亲。有时候我总觉得尔尼才是我的亲人,比身边所有的人,都让我觉得应该相信他。
6
我在尔尼家疗伤,足足住了一个多月,有时是我跟尔尼两个人,有时卢越越会来陪我。
尔尼去了几趟学校帮我解决这件事,他还去医院看了黄庭涛。尔尼从医院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做习题,厚厚的题海,足足有五百多页,我已经做完了三百多,眼前一抹黑。
尔尼说其实黄庭涛不只是为了我的事情,他父母不和,正在闹离婚,加上我突然说要分手,又加上开学考没有考好,几样打击放到一起,才觉得生活无望。
我不知道尔尼是不是安慰我,怕我因此留下阴影而不敢恋爱,但我还是信了。后来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我和黄庭涛都恢复了上课,我们经常会在不同的地方遇到,我都会对他微笑,一开始他总是头一低就走过去,后来时间长了,他也会回给我一个笑容,有时候我们还会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两句。
时间就是很奇怪的东西,它慢慢走过的痕迹,都用我们的成长来留下印记。我想每个人年少的时候都有过自杀的冲动,有些人做了,有些人始终不敢下手。
尔尼这次回来之后没有立刻回去,他说这段时间的工作重心会在不同的地方。他的基金在全国蔓延开来,建了很多新学校,还有很多新的办事处,他在各个地方到处跑,但几乎每个月都会回来,接我和卢越越出去吃饭。蔡小虎要隔上个把月才会有一次电话过来,他总是很忙,忙着学生会的琐事,还有社团,还有乐队,还给一个论坛做讨论版。蔡小虎的格言是“趁年轻赶紧干点儿什么,要不然哪一天挂了,该有多遗憾”。
尔尼很支持他,常常看见他们两个在网上聊得不亦乐呼,蔡小虎是崇拜尔尼的,尔尼是他的榜样,一直都是。
我高考完的那个暑假尔尼去了一次我老家的学校,本来是要带我一起去的,但是那几天填志愿,学校不允许学生离开。尔尼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回来两个人,是我的亲生父母,我离开他们的时候是五岁,而现在,我已经十九岁了。
尔尼带他们坐飞机来的。他们在学校外面拦住了他,将那个秘密告诉了他,所以他就带他们回来了。尔尼说如果你们想要带她回去,理论上是可以的。
两个局促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理论上,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什么都不要,只是想看看她。他们穿着与这个时代脱了节的衣服,看得出来是新的,连裤子上的裤线都那么清晰整齐。说实话,我已经忘记了他们的样子,但是我知道是他们,有些事情并不是用头脑去记的,是在心里,像是自己的影子,怎么都甩不掉。
他们只待了两天,就一定要走。
尔尼给了他们一笔钱,但我的妈妈临走的时候说,先生,你再多给我们一点,我们再也不会来打扰她了。
尔尼看了我一眼,我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紧紧拽着他的衣角,他的白衬衣被我拽得发了灰,一直没有放开。
尔尼最后还是多给了他们两万块。不是节假日,火车站人不是特别多,我们找了附近的ATM机提了钱,送他们上了车。他们坚持不肯再坐飞机,让尔尼把机票比火车票多出来的钱折现给了他们,尔尼给了一千,其实,这年头机票都是白菜价,根本差不了多少。
从他们来到走,我都没有喊过他们爸爸妈妈,我是有些怨恨的,怨恨他们到走甚至都不知道我后来叫什么,他们一直喊我小五,连一个正经的名字,都不曾给我取过。
我不仅怨恨,而且是真的心肠硬。他们相互搀扶着走进了检票口,人不多,但还是很快就被淹没了。我看见他俩相继回头看了一眼,眼神飘忽。我不知道他们是舍不得我,还是想看看我走了没有。
我站了很久,一直到广播里说他们坐的那趟列车开走了,我坐在空荡荡的候车室,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塞得鼓鼓的,但是却空荡荡悬在某处,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一个贴切的词。
只有尔尼在身边,他紧紧握着我拽他衬衫的手,从头到尾,都没有松开过。
7
有人说青春是这样的:每个女人都只能萝莉那么两年,而每个男人却都可以大叔很久很久。我的萝莉生涯很短暂很短暂,十九岁的夏天,我考上了外省的大学,并不是理想中的学校,跟卢越越一起填的城市没有考上,她去了蔡小虎的城市,而我,被调剂到了另一个地方。
我们三个人,从此又天各一方。我们从那个很远很远的地方出来之后,一直走的是分别的路,越来越远。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反目成仇。
卢越越跟蔡小虎在一起是卢越越过去两年之后,他们各自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后轰轰烈烈地分手,再然后迅速干柴烈火地在一起了。这么多年,我想蔡小虎是一定要跟我们中的某一个人好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我,但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对任何同一年龄层的男孩子产生那种男女之间的感情了,我不喜欢阳光美少年,我喜欢大叔,因为大叔可以喜欢很久很久。
而从我有记忆开始,尔尼就是个充满魅力的大叔,时间过去将近二十年,我从一个小女孩儿长成了大姑娘,他好像从未改变。其间有过一次婚姻,为时两年零四个月十一天,以失败告终。他其实有一点娃娃脸,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四十多岁的样子,笑起来嘴角有好看的弧线,依然是修长的长腿,戴黑框眼镜,儒雅斯文,喜欢穿风衣,冬天穿大衣,很宽大的靴子。
这就是尔尼,他淹没了我所有对于男人的印象,成为我这辈子迈不过去的鸿沟。
尔尼出事的那天正是立冬,是我去参加了蔡小虎毕业典礼之后的第一个冬天,他第二次从非洲回来没多久。卢越越给我打电话,锦莘,如果我们要揭发陆尔尼,你会不会站在我们这一边?
卢越越说,尔尼被人肉搜索,说他利用慈善敛财。他常常从自己的学校里领走一些孩子,名为让没有子女的夫妻领养,其实收了他们很多钱,等于是“卖”。他在国内以及非洲的慈善基金,也被曝非法使用,有人查了他的账目,有几千万美金下落不明,同时有人查到,这些钱被他转移到了私人户头,虽然还不能证实那些私人户头都是他自己的,但是他借基金敛财的事实不容否认。她和蔡小虎还有他们的养父母以及很多受害人都参与了取证,这件事百分之九十是真的了。
卢越越说,锦莘,你一定要站出来,他对我们的好不是真的,他是在利用我们。你以为他对你是真心的吗?他早就知道你有父母,他从他们手里买了你,上次你亲生父母来,根本就不是他带来的,你的亲生父母敲诈他,他们是金钱交易,你知道吗?
卢越越还说,他对我们好,只是为了让媒体去标榜他,他的所谓基金现在有两亿多的人加入了,如果每个人一块钱,是多少钱你都知道吗?
8
我什么都不想知道。我打电话给尔尼。尔尼说锦莘,如果我被判枪毙,你会再为我掉一次眼泪吗?
我会的,我当然会,不管陆尔尼做了什么,是怎样的人,我都会为他哭,哭掉所有的眼泪。但是我一句话也没有对他说出来,电话这一头,我早已泣不成声。
又是一年夏天快到的时候,陆尔尼最终认了罪。我、卢越越、蔡小虎,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年轻男女,都被喊去上庭作证。卢越越和蔡小虎一条条把尔尼的罪状说得清清楚楚,轮到我的时候,我好像跟黄庭涛那次被叫到办公室一样,间歇失聪了,我看见他们的嘴形,却听不见声音,我什么都不肯说,不管法官怎么问,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开口。
结束之后,卢越越和蔡小虎在门口拦住我,从此以后,我们不再是朋友,再也不是。
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关押陆尔尼的车子驶了过去,他穿着囚服,戴着黑框眼镜,始终没有抬起头。
陆尔尼的官司一直在打,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又请了一个非常有名的律师帮他辩护,判得并不重,三年而已。
三年真的很快。我大学毕业之后,回到了永庆街。陆尔尼服刑结束之后,就马上出国了。我们离得很近,却一直没有见面,只有短信和电话。
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锦莘,谢谢你。
可是,我要的,并不是这三个字。
后记
我的28岁生日,是12月28号,你答应我要回来。而且,会跟我见面。
我很兴奋,连逛了三天街,为了找一条你曾经说我穿了会好看的裙子,不过是在画报上看的照片,哪里会那么好找。我最终也没有找到那条裙子,气得索性穿了一条破洞的牛仔裤,冻得瑟瑟发抖。
你是回来陪我一起过生日,还有参加我的婚礼。
是的,我要结婚了,就在过完生日后的第四天。元旦。我将和一个名叫戴玉鹏的先生结为夫妇,也许你根本没有听过他的名字,但是没关系,你只要知道他跟你一样疼爱我就行了。他今年38岁,比我大10岁,但我觉得还不够大,我喜欢比我大20岁的,比如你。
我是说比如。
永庆街还是那么安静,虽然地铁修了一条又一条,但是冬天的早上仍然寂寞无比。我站在地铁3号出口等待你出现,一直从早上6点55分等到下午2点,我打了你的电话,你没有接也没有按掉。后来你的短信说,我想了想还是不过来了,永远留一个最美好的我在你心里吧。
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有没有跟我在同样的城市,有没有打算看见我的时候与我拥抱,然后安静地找个地方坐下来,喝一杯清淡的咖啡。我找了你很久,却始终没有找到。
我写给你的最后一封信放在博客里,我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写给你的最后一封情书。我要跟戴玉鹏先生开始过全新的生活,没有你,没有我们,没有所以关于年轻与成长的记忆。
只是一种全新的生活。

转载自http://www.1068story.com/read.php/298.htm

 

殷商,遥远而古老的朝代。对于那个时代,最让人们记住的女人,最光芒四射的女人,应该是耳闻能详苏妲己了。可是实际上,还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王后,是很值得人敬慕的。她的名字无人知晓,出身也没有记于史册,然而,她的丈夫给予她的封号却流传千古,让那平凡简单的两个字成为传奇。
她美丽贤淑,端庄大方,是统领六宫的母仪王后;
她精通文史,擅长占卜,是王最信任的卜官王后;
她胆识过人,通晓兵法,是令敌军闻风丧胆的将军王后;
她操持政务,善识商机,是治理封地受人敬仰的政商王后;
她聪颖敏慧,柔情倾心,是生前死后都让丈夫魂牵梦萦的结发王后
她的王,他的丈夫,给了她那个时代以及后来也鲜有生死之爱和平等之敬

就是商王武丁的王后——妇好
      妇好是武丁的第一位王后,也是武丁60多位妻子中的一位。据甲骨卜辞记载,妇好曾多次主持祭祀和占卜活动,利用神权为商王朝统治服务。商朝的人十分重视卜筮,事情无论大小都会问卜鬼神,特别是在国家有大的活动时更是如此。古人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妇好不仅主持占卜活动,还是一位能征善战的将领。此时的商朝已经危机四伏,北方的少数民族时常侵扰边境。妇好也多次受武丁派遣外出征战。
妇好一生之中最精彩的战役,是和武丁出征巴方。战前武丁和妇好定下了作战计划,由妇好率兵在敌人的西面埋伏,武丁率领诸侯从东面对巴方发动突然袭击。巴方的大军被这突然的袭击打得晕头转向,阵形大乱,向西方逃跑之时却遇到了妇好的伏击。这一仗胜得干净利落。武丁对自己妻子的才能更加敬重。妇好也成了商王朝开拓疆土的头号功臣。武丁对她十分宠爱,不仅像对待后宫女子那样,授予她后宫王后之位,还像分封自己的功臣们那样,分给她独立的封邑。每一次妇好出征归来时,武丁都会早早在城外迎候,据说有一次迎出了80多里。
武丁和妇好恩爱有加。武丁对她十二分的关心,在占卜的字里行间,武丁时常向鬼神卜问她的起居、健康、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妇好有孕在身之后,武丁以一国之君的身份,竟然为此多次举行占卜活动,时刻关心着她的产期。妇好一生之中与武丁恩爱无比,可是最终却先于武丁辞世。武丁万分痛心,为了表达自己的哀痛,他为妇好修建了豪华的陵墓,还为她陪葬了无数精美的玉器、青铜器、石器,甚至有人说妇好墓是商朝的青铜器宝库。为了能够日日守在妇好的身边,武丁将她下葬在自己处理军政大事的宫室旁边,让自己随时都能看到妻子,日夜守护着她。不仅如此,武丁还下令把妇好列入商朝人祭祀的祖先行列之中,和殷商的先王成汤、盘庚一样享受后世人隆重的祭祀。即使如此,武丁还觉得这样不足以让妇好在另一个世界过得无忧无虑,他率领文武大臣们一次次大规模地为妇好举行祭祀,并且祷告自己的祖先,在天之灵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人。
从历史记载中我们可以发现,妇好去世多年之后,武丁仍然对她念念不忘。每当国家有战事,武丁都要亲率王孙大臣,为妇好举行大规模的祭礼,请她的在天之灵保佑自己能够旗开得胜。只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武丁是不是仍然在怀念英姿飒爽的妇好呢?
   侠骨柔情的男子让人心动,就像武丁那样。妇好虽然红颜薄命,可是却赢得了武丁最深沉的爱情。男人的世界,少不了爱情,但是相对而言,男人却显得太多情,因为男人的世界不仅有爱情,他们还有自己的一方天下。
关于友情,有人说男人对友谊的重视,往往会超越爱情。为朋友两肋插刀,是男人十分有义气的表现,很少有男人会为自己的女人独守空房心怀内疚。的确,友谊在男人的世界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请不要忘记那个深爱着你们的女人。
      请像他们一样相爱。

转载自http://www.1068story.com.sixxs.org/read.php/299.htm

 

鱼爱上了天空中的一只飞鸟,可是它只能远远的望着对方,或是一个凝视,或是一声叹息。鱼对水说:“既然我们注定没有结局,上帝为什么还要我爱上它?”水对鱼说:“因为你前世欠了它的债,必须今生来还!只有等你偿还尽了,你的灵魂才能得到安息!”鱼哭了,它的眼泪落在水里,很快的就化开了,鱼说:“你无法感觉到我的眼泪,因为我水里!”水说:“我知道你的哭泣因为我在你心里!”
每天,沫沫会习惯第一个到办公室,把四周的窗户都打开,让带着咸味的风吹进来,空气中马上会弥漫出一股青草的味道,沫沫把这种味道称为阳光的味道。紧接着办公室陆陆续续会进来一个接着一个的同事,于是原本安静的空间顿时嘈杂了起来。在大家眼里,沫沫是一个典型的上海女孩,安静、温柔而且羞却,说话的时候总是轻言细语,就像所有的白领女子那样,有着矜持的表情和一个很能干很顾家的男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沫沫习惯在黑夜出没,化着妖媚的妆容,在新天地的角落里观察着各式各样的人,轻缀红酒的样子很容易让人产生浮想联翩,那种属于烟花一样飘泊不定的红尘女子,而那个带着坏坏笑容的男子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向她走近。
沫沫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一家三流杂志社的摄影师,酒吧的客人习惯叫他“poppy”,就是罂粟的意思,一种很绚丽但很危险的植物,就像他本人。偶尔沫沫会在杂志上看到他的作品―――阴暗的角落,烟花一样妩媚娇艳的女子以及看不清面容的寂寞男子。彦曾经这样评价过他的作品:“颓废的人、同样颓废的作品,丝毫没有积极性,没有可看度的作品。”彦是沫沫的男朋友,那种属于很健康,很阳光,很认真的男孩子,唯一的缺点就是过分追求完美,他要求自己的同时也苛求着别人,和他在一起,会让人力不从心。
城市的夜晚让人有种纸醉金迷的感觉,酒吧暧昧的灯光配合着醇香的红酒会让人产生一种最原始的欲望。沫沫开始沉醉在这种氛围里,她让自己逐渐融入其中,她希望poppy温润的手指在她冰凉的手臂上游走,一点一点的让她的灵魂离自己越来越远,当他的呼吸靠近她的时候,她可以嗅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那种她喜欢的味道。Poppy常常对沫沫说,她不是一个适合在黑夜出没的女子,因为她没有倦寞的神情和飘忽的灵魂。沫沫要求他为自己拍一本写真,却被拒绝。Poppy的理由很简单,“我只拍那些如烟花般寂寞的女子,而你不是!” poppy是个只喜欢红酒、咖啡的男人,也只喝红酒和咖啡,他说这两样东西就像人生,苦涩、甘甜,随时让人买醉。15岁的时候爱上了比自己大一半年龄的女子,她教会了他初识爱欲;从此以后也只会爱上30岁左右的女子,只和她们做爱。沫沫喜欢poppy说话时的表情,喜欢他飘忽的笑容和冷淡的眼神,他和彦不同,彦是个好男孩,可是他无法然她彻底的爱上他,也许当今这个社会,越坏的男人才会让女人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即使会被伤害的体无完肤,可是依然深醉其中,就像扑火的飞蛾,明明知道会受伤,可是还是义无反顾的扑向了死亡。
不去酒吧的时候,沫沫喜欢在漆黑的房间里上网,让自己留恋在虚幻的世界里。这座城市里,有太多的欺诈和压力,也只有在虚幻的网络世界里,大家才能彼此敞开心扉。但大多的时间里,沫沫习惯待在聊天室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偶尔会有陌生人前来搭讪,但很快地失去了和她聊天的兴趣,她的网名是‘爱上飞鸟的鱼’,代表着死亡,鱼离不开水,如果它选择和飞鸟一起,那么它就会死亡;同样的,它待在水里,它也会窒息而死,因为它同样的离不开爱。
最近一段时间,沫沫的身体发生了某种变化,她去看了医生,医生告诉她她怀孕了。医生问她是否想要这个孩子,她平静的说让我想想!沫沫知道她多半不会保留这个孩子,考虑只是为了彦,毕竟他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在身体上她没有背叛彦,但是在心理上,她已经出轨了,她不想让这个孩子一出生就背负这不负责人的罪孽,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他不该受这个罪,而且一旦等到‘他’出世,也许还会责怪她这个母亲,让他过早地对这个世界失望。做人流的那天是彦陪她一起去地,彦想留下这个孩子,但他拗不过沫沫,他爱她所以尊重她的每一个决定。在冰凉的手术台上,沫沫看着她体内的那一部分离开她身体的时候,她哭了;然而走出手术室的时候,她的脸上已是一片平静,她告诉彦,那只是一个还未成型的细胞而已。
清雪冷月,我是鱼,你是飞鸟,要不是你一次失速流离,要不是我一次张望关注,哪来这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你勇敢,我宿命,你是一只可以四处栖息的鸟,我是一尾早已没了体温的鱼;蓝的天,蓝的海,难为了难为了我和你。什么天地啊!!四季啊!!昼夜啊!什么海天一色、地狱天堂、暮鼓晨钟;always together forever apart music 睡不着的夜,醒不来的早晨,春天的花如何得知秋天的果,今天的不堪如何原谅昨日的昏盲,飞鸟如何去爱,怎么会爱上水里的鱼。
秋天的时候,沫沫成了新来主管辛可的助理,无论工资还是职位都高了那么一点点。辛可是个工作狂,连带着沫沫也跟着不分昼夜的加班。彦不忍心沫沫如此辛苦,几次提出了结婚的要求,都被沫沫拒绝了,由于工作的关系,她现在很少去酒吧,也很久没有在杂志上见过poppy的摄影作品,听说他去了深圳,那座同样迷离的城市。辛可说沫沫是个任性的孩子,总是在找寻触摸不到的东西,如镜中花、水中月那般虚无。辛可是上海人,确切的说是在北方长大的上海人,有着上海男人特有的细腻和北方人的豪爽。他和poppy是不同类型的人,poppy会让人自然地想到某种动物,温情且残忍。沫沫曾经收到过poppy寄来的照片,没有具体地址,只是在信封的一角留有‘poppy’的字样,照片中的女人,即非出色也非年轻,但神情倦寞,笑容妩媚,眼神冷淡,有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沫沫想如果她是男人,她也会爱上这样的一个女子。
有时候下班,彦会来接她,开着‘TOTUTA’新出的白色轿车,彦现在自己开了一家广告公司,业务出色,但却不张扬。他的好让人无法挑剔,对于他沫沫已经没有在学校时候的激情,也许是这个社会改变了她,又或者是改变的彦,她已经厌倦了彦的好,因为彦已经没有了当初的锐气,而没有锐气的男人通常是让人寂寞地。
由于彦不喜欢去酒吧、舞厅这种到处是暧昧眼神的地方,因此两人通常会去徐家汇的西餐厅吃饭,然后买了影碟到沫沫租的公寓看,通常都会选择一些进口的原版片,但由于质量的关系,总是看了一半的时候就卡带,毫无预料地影碟机里就一片黑暗,而此时的彦却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他比沫沫刚认识他的时候老了一点点,睡觉时的神情像一个无辜的孩子,沫沫心疼地抚摸他的脸,像母亲呵护自己的孩子一样,静静地把他看个够,有那么一瞬间她想为他生个孩子,但很快地这种想法就消失了,就像poppy说的没有了爱就没有了所有的欲望,连最初的同情和心疼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沫沫已经很久没有和彦做爱了,男人可以把爱和性区分得很清楚,女人就不行。彦没有勉强她,自从她执意拿掉了那个属于他们共同的孩子以来,他们之间得话题少了很多,因为彦工作的关系,也因为沫沫开始有意无意地避让。
公司周年庆的晚上,辛可请全办公室的同事去‘钱柜、唱歌,之后去了‘新天地’喝酒,酒吧的环境依然迷离,只是没有了先前的暧昧,也许是poppy不在的关系。整个晚上,沫沫在酒香、音乐和灯光中沉沦,之后,她看见了poppy,在一群女人的包围下静静的看着她,眼神有些忧郁也有些暧昧。乘着微醉的光景,她走近了他,冰冷的手指在他脸上游移,“poppy,送我回家!”这是她记得的最后说过的一句话。
天空都是深蓝色,情侣们都看成水滴,把整个城市淹没,一眨眼就更寂寞。雨水都是深蓝色,只有你是透明的,在整个城市游走,不泄露一点行踪。我忧愁的眼神,看穿你又何必说这黱多,热恋本来就是悲剧的颜色,想留住你越是不可能,越是怕一刻不留神,眼看你真的走。情绪都是深蓝色,情人也是深蓝色,音乐全是深蓝色的节奏,天空都是深蓝色,雨水都是深蓝色,把世界看成深蓝色。我是你心爱的外国人,眼睛都是深蓝色,我是你心爱的外国人。
圣诞夜,彦请沫沫出去吃饭,同行的还有彦的未婚妻。现在的沫沫和彦成了很好的朋友,感觉比以前要好很多。彦把一张充满香气的卡片放在了沫沫面前,是结婚禧贴。彦说原来爱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同样的忘记一个人也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原来幸福就是这样子的简单。彦的未婚妻靠在彦的身边,很幸福的样子,沫沫想像她这样简简单单的女孩子是应该得到幸福的。因为怀孕,她现在已经辞职在家了,医生说沫沫的孩子不是很健康建议她拿掉,沫沫拒绝了,因为孩子的父亲,那个有着暧昧眼神倦寞神情的男人。那个圣诞夜的晚上,她第一次感到了疼痛,也第一次明白原来爱上飞鸟的鱼即使没有死亡也是会永远的痛苦下去。Poppy说自己是一种有毒的植物,所有接近他的女人只会受伤,或是沉沦。关于孩子poppy毫不知情,也许他永远不会知道他还有一个生命的延续在这个世界上。偶尔辛可会带上各式各样的东西来看沫沫,他说如果沫沫原意他原意成为孩子的父亲,沫沫拒绝了,在这个世界上鱼儿也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但是终究只会爱上飞鸟,只有一次的执迷,也许会是一生的伤痛记忆。
孩子最终没有保留下来,失去孩子的同时,沫沫也永远失去了一个做母亲的权利。医生说可惜了,是一个成型的男孩子。辛可一直陪在沫沫身边,沫沫平静的表情让他害怕,他说即使永远没有孩子,他还是会爱她。沫沫笑了,她告诉辛可她不会再爱任何一个男人了,因为这个孩子的终结使她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出院后的沫沫多了几分沉静和淡漠,人们不明白在她的身上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故事,为什么短短的几个月时间竟然会彻底改变一个女孩子呢?偶尔寂寞的晚上会去住所附近的酒吧坐坐,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冷眼观看着身边的人。最常见的画面就是角落里一群有着寂寞灵魂的男子围绕着笑容暧昧的女子,度过一个又一个空洞的夜晚。Poppy的作品还是会陆续地在杂志上出现,妖艳颓废的寂寞女子,背景永远是暧昧而又模糊。
鸟和鱼相爱,可是它们只能远远地望着对方而不能够靠近。鱼说:“你感觉不到我的伤心,看不到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飞鸟说:“你的伤心我能感觉,你的眼泪我能看到,因为水面已经变得不再清澈。”飞鸟和鱼它们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伤害,飞鸟无法到水里,同样的鱼儿也离不开水面,于是开始有了隔阂,终于有一天天空中不再有飞鸟的影子,而水里的鱼儿也流完了它最后一滴眼泪。

来源:南风  文/沈熹微

我对吴满满说,你的名字真好听,适合把它写进小说里。

别。她瞪眼,这些东西一写出来,就表示成了过去式。

- 1 -

面前这护士涨红了脸,针头在我的手背皮肤下层忍者般左突右突,我感觉到她手心渗出细凉的汗,忍不住安抚她,别紧张,没事。她抬眼冲我一笑,又感激又羞惭的表情,我注意到她眉间的那粒红色小痣,还有挂在左胸的铭牌,吴满满。

我对叠字人名有怪癖,喜欢连名带姓地喊,类似于念书时候老揪着前座女孩的马尾巴玩,有种清新如绿草般的心情。过了少年时光,随着年岁增长,这习惯未改,却不免有了玩世不恭的意思。像我再去门诊打吊针,追着那护士的后背喊着,哎,吴满满,吴满满。她的同事便不明就里地看着我们,不知怎的,转身的吴满满脸又红了。

嚷什么呢。吴满满声音娇娇的,一针戳进去,这次忒准。

我老实说,你的名字很好听。

这是我们认识的开头。我叫马义方,29岁,工作是做混凝土销售,春夏之交的时候染了肺炎进医院,遇见23岁的小护士吴满满。她笨拙,易脸红。肺炎的吊针打了一周,一周以后,我和吴满满的关系从护士与患者到情侣,用她的话来说,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拉着她走,就像红花大盗在山下的小村庄里抢了个压寨媳妇,霸道又难看。可是我看着吴满满鼓胀的小腮帮,知道她挺乐意。

和女孩恋爱不是难事,她们和传说的不一样,其实往往不那么爱钱,也不那么要求你有多英俊,重点在于你足够会说话,软磨硬泡,真心。我各方面资质皆平庸,不过运气好, 吴满满是个耳朵根子软的姑娘,耳朵软心也一定软。如果你也常日面对坚硬的工作比如混凝土,就会发现柔软是一种非常难得的质地,我想我很喜欢。

我和吴满满吃饭,看电影,偶尔亲密,但并不住在一起。她性格略有黏人的成分,走路时喜欢像一株藤紧紧爬在我的手臂上,临别时候的亲吻也缠绵至极,每日的电话里晚安总要一道再道,总之像所有年轻的柔软的女孩子。我有时觉得略倦,大多数时候受用。毕竟,腻歪才是我们意想中更接近于恋爱的感觉。

过于决绝的断裂般的恋爱,太疼。

接到程原的短信是在一个午后,他说,来茶坊坐坐。程原发信息约我喝茶一般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事情电话里说不清楚,二是事情和赵朵朵有关系。我对着手机咧了下嘴,然后打电话告诉吴满满晚饭让她自己吃。吴满满有些不高兴,我假装未发觉。对我来说,暂时还有不能忽略的人就像在KTV的点唱机里被优先的歌,我知道这个时期总会过去,却还不是现在。

赵朵朵的事情我大致知道,上周一块政府工程地上传来消息,那个男人因为渎职被抓了。不难估计赵朵朵的现状,我不愿意去细想,有些人和事情像根软软的鱼刺鲠在不见天日的咽喉深处,偶尔碰触,还是硌人。

- 2 -

坐在“关岛”包厢的三个人,我,程原,赵朵朵。年纪相当的三张脸,此刻不约而同地都浮现着平静的气色。不过程原的平静是真的,赵朵朵多少有点强撑,而我的则因为极倦。赵朵朵永远那副样子,天塌下来当被盖,分明眼角布满红血丝,却还笑说,我没事。

怎么会没事呢。那个男人,我们都知道是靠不住的。

把时钟再往前拨拨吧。

我和程原还有赵朵朵,我们是大学同学。开始是赵朵朵爱上与我同宿舍的程原。大概我长了张平易近人的好人脸吧,她主动找我帮忙搭线。要命的是我却误会了赵朵朵的意思,像所有初出茅庐的小子那样莽撞地以为这姑娘眼里的秋波真是朝我免费投送的,我只注意到她可爱的蘑菇头和红得嚣张的手指甲,却忽略了她爱穿中性化的衬衣,满是口袋裤子或底端不对称的长裙。传说中这种女孩都应该以女子称呼,配以烟视媚行锦衣夜行之类抽象的词,其实简而言之就是很难搞定。

图书馆和教学楼天台的几番“巧遇”之后,我像中了一记化骨绵掌般爱上了赵朵朵以及她的名字,但出于自尊道德伦理种种,还是极热心地做了中间人。不得不说程原是个吸引人的家伙,我自认不及,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浑蛋。大学三年,程原成功地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和赵朵朵谈恋爱,并且让她在付出所有眼泪使尽所有招数之后还云里雾里地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爱过。

他甚至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我爱你。

当赵朵朵在一轮夕阳下面极平淡地对我陈述这一事实的时候,我强烈地发现自己即将脑充血。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他们分手了,赵朵朵独自去了趟青海湖回来,一条散着沙尘和汗味的花裙子在学校的绿树下面灿烂得那么刺眼。我难过得不得了,一把搂住她,她的腰像即将断裂的鱼那样,纤细而僵硬地绷着。

我说赵朵朵,你跟我好吧,我会对你好的。

这是我说过的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句情话,却一击即中地拿下了我最喜欢的女孩。原因不言而喻,我们各自忍着各自的疼。

大学的第四年是我最幸福的一年, 我相信真正爱过的人都会知道,幸福真的特简单,就是能跟你爱的人待在一块,看她吃饭,和她说话,为她跑腿,为她的烦恼而烦恼、疼痛而疼痛。哪怕那个人不那么爱你,但只要她的笑容和愁容能够同样地摧毁你,那就对了,幸福的真谛很犯贱。

我是愿意这么幸福一辈子的,并且已经做好了准备每年都给赵朵朵一次离家出走在记忆中流浪的机会。可是我竟然很愚蠢地将这株奇葩般的女子带到了我新工作的同事聚会上,让她认识了那个职位只高过我两级但泡妞手段不知能将我打得翻版多少次的男人。一个月以后,我在送芝士蛋糕给赵朵朵的路上遇见了正在路边缠绵的两个人,天知道我有多后悔为了制造微不足道的惊喜而告诉赵朵朵我当晚加班——我当时竟然天真地以为,好像真的过了那晚,一切就没事。

事情没有这样发展,赵朵朵说,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过不了自己那关。

我被暴拳打蒙了般点头,因为我的确不知道是否有容忍她一年离家出走两次的耐力。

当然后来是我后悔了,我想得清楚,即便赵朵朵离家后永远有一去不返的可能我还是愿意等着她,在我的领土范围早就签了张随意居留证给她,若没有爱,我拿自尊何用呢。我等了她好几年。但出乎意料,赵朵朵居然一直和那个男人在一起,直到他结婚,升职,从政..新娘不是她。

我四年后开始补习般接连恋爱,每每有漂亮战绩,程原却总以两个字嗤笑我:你蠢。

再没有比我更蠢的了。此时看到她落难仍隐疼。

还是程原清醒,淡淡地答赵朵朵一句:那人的事情,本来就跟你没关系。她不屑地撩了撩嘴角,用眼睛牢牢地盯了程原几秒钟,反而转移话题调侃起他前一阵去A市约会旧日情人的事情。我除了大口喝茶,找不到别的动作。

- 3 -

吴满满乖巧地站在“浮沉”门口等我,是我发信息叫她来。程原与她见过一次,当下微笑招呼。赵朵朵嘴上不饶人地开口便说,马义方,你怎么又拐带纯良女子。我说这次我可是受害者,说着亲昵地搂了搂吴满满的小腰肢,她不明就里地捶了我一下,脸上又流露着非常爱娇而自然的甜蜜表情。

当晚我带吴满满去吃了她垂涎已久的法式烛光晚餐,又带她去小酒馆听了场根本不知道唱什么的非主流靡靡之音,最后还极尽缠绵之能事地进行了午夜活动。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我没有违着心意,但最后吴满满伏在我胸口手指一根一根拈她的头发说,嘿,那个叫赵朵朵的,应该是你最难忘的那个女人吧。

唉,另一个真理是,再笨的女人到底都要比男人聪明一丝。

那一丝,可能正是青丝的丝。

我嗯了声,没有表示否认,吴满满也没有继续问。因为她趴在我的胸口睡着了,清晨起床的时候她还淌了一点儿口水,液体干涸以后像个看不见的图章一样盖在我皮肤微妙的位置。

我凭着感觉摸了摸,天光在那时候亮起来了,同时还有月光,它们湖水一般托着吴满满温柔的面孔,非常美。

那晚过后,我把吴满满连人带物地掳到了我年初新买的小公寓里。

只是那一阵我变得异常繁忙,政府工程地中途换了负责人,一切事情都要面对重新审核和洽谈的麻烦,大堆本来已经批出现在却前途未卜的混凝土成了我的心头疾患,一天几十通电话接得我耳鸣,往返工地常常需要好几次,那个男人的名字极高频率地出现在我的生活范围,赵朵朵的影子也随之见缝插针,虽然她没有再出现过,可是也没办法继续在我的方寸世界里完全隐形。

你是见赵朵朵去了吧?吴满满冷不丁地说,脸从冒着凉气的饭菜中抬起来。

没有啊。我用筷子戳戳她的脑门,让她放心。

哦。她乖乖应声,低头吃饭。

但事情有一就有二。不过问题就变成了,你去哪里了?你真的加班吗?你就那么忙?你晚上陪我看电影好吗..吴满满的语气从撒娇疑惑到不安紧张,而我的心情则是从歉疚疲倦到不耐烦躁。我有一个漂亮温柔有情趣的小女朋友,我很喜欢她,可是我忙得没有时间陪她看集韩剧,这的确是件恼人的事情。更恼人的事,是我发现我没有什么心情,就算有那么一罅漏的空隙,我也只想睡觉,很单纯的那种睡觉。

那些日子,只有在抱着我的吴满满睡着又醒来的时候,我才觉得心里静静的,满满的。她陪我睡觉,一动不动像个布偶一样任我摆着不同的造型,盛夏的周末,冗长达到20个小时的睡眠让我们的汗将皮肤紧紧粘连着。我忽然想,秋天来时我可以向吴满满求婚,然后去三亚度蜜月,那时再来个真正酣畅淋漓的睡眠,一定要敞篷的,天为盖地为床的那种。

自然也会很担心失去音信的赵朵朵,不过认识多年,我一早明白,她和她的人生,注定和我没有关系。时至今日,我也不想去拉上关系。过完这一年我就30岁了,或多或少懂得了珍惜。不讳言,浪费时间也是一种羞耻。

- 4 -

是吴满满打电话给我,第二次终于说,刚才急诊室送来一个自杀的女人,好像是赵朵朵。凌晨2点,我自床上弹起来,不知怎么像火箭一般射到了医院,只觉得开车过去的路上整个人好像是喝醉了,体内那股化骨绵掌的力量又开始穿筋透骨,我非常无力。

赵朵朵难看地躺在急诊室的一张床上,看过去简直就像是死了,身下淌着浑浊的散发臭气的分泌物。送她来的陌生小姑娘还在,说是在一个酒吧看见她兑着半杯威士忌吃了大堆药片,不一会儿就失去了神志。赵朵朵的手袋里什么都没放,连个手机都找不到,小姑娘也不敢走,直到值班的吴满满看见了打给我。我说是的,我是她的朋友,谢谢你了,请回吧,改日一定请你吃饭。

吃不下。姑娘调皮地扇了扇手掌,示意赵朵朵现在的气味是多么糟糕。我心力交瘁地顺着她的眼光看了一下,真的,即便赵朵朵像一摊烂泥那样不省人事地躺在那里,我还是难以忍耐过去给她一耳光的冲动。

为什么非得这样作贱自己,还要作贱到这样难看的程度,作到我的面前来。

吴满满知道我火大,下了夜班也不敢休息,忙进忙出,为赵朵朵换衣服擦身伺候她洗胃打点滴。我坐在走廊的凳子上给程原打电话,他却去A市了。说来可笑,在这个城市我居然找不出来第四个和赵朵朵相关的人,而第三个还在拘留所里。幸好最后赵朵朵脱离了生命危险,当吴满满疲倦地靠在我肩膀发呆的时候,我亲吻她的额头说,辛苦你了。她扁扁嘴哭了,说赵朵朵真可怜。又说,其实她也可怜。

傻瓜,我用力地抱抱吴满满,我说我爱你。

真的吗?吴满满仰头看我,眼泪蓄满了她眉下两弯,像小泉一样闪烁清澈的眼神。我温柔地摸摸她的下巴说嗯啊,我爱你,真的很爱你,我还要娶你。吴满满没有说话,静静地埋在我的肩窝,我闻着她的发香,竟然掉下眼泪来。

那是接近黎明的一刻,走廊上开始吹进来清晨的风和消毒水的味道。

病房里躺着我曾经的爱人,身旁依着我现在的女孩,一扇门无声地分隔着我的过去和未来。不管是已过去还是现在的,我感觉心里的爱安静而真实,对谁都没有一丝亏欠。后来我握着吴满满的手也盹着了,迷糊中听见自己唤出了一声,哎,满满。

天亮才通过朋友知道,前一夜男人在拘留所里顶不住压力招了供,供词里很多渎职来的钱财竟然都是为了满足一个叫赵朵朵的女人的贪欲。一时之间这个城市开始流传着情欲和贪欲相交织的故事,每一个都龌龊得不堪入耳,我却知道没有真凭实据,因为赵朵朵好端端地住在我家里,没有被抓,也没有任何银行信用卡催款的消息。

是吴满满执意将她接过来照顾的,我说小丫头可不要明里大度暗暗委屈。

她竟深沉地叹口气说,我是真的觉得朵朵很可怜。

因为优秀小护士吴满满的悉心照料,赵朵朵恢复得不错,只是越加瘦了,站在阳台上的影子显得特别单薄,有时我下班回去乍眼一看,竟将她错看成挂在绳上的一件衣服,晃晃悠悠像要飘下楼去。吴满满安慰地捏捏我的手心悄声说赵朵朵会好起来的,我疼爱地揉揉她的头发,这女人,居然懂得为我打气。

时间是良药,一个半月以后赵朵朵真的好了许多,那男人的事情后来尘埃落定,除了我的工作回到正轨以外,其余几乎平静得没有声息。有时我们约了程原到家里打麻将,言语之间开开彼此不疼不痒的玩笑,程原好像和他以前的女友又联系上了,笑容较过去多年竟有了鲜活的神色,于是赵朵朵偶尔做出吃吃飞醋的样子,我和吴满满跟着插科打诨,反正彼此都已是过眼云烟,再聚不成雨。

又过了半月,赵朵朵说要搬走,没说具体的去处。对于她的半生飘忽我早已习惯,反是吴满满好空落的样子,早早就请好了半日假回家做好吃的说要给赵朵朵饯行。等我到家的时候,发现两个女人穿着居家的短裤裙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聊八卦,桌子上是一些精致的冷餐,厨房里有正在散发香气的卤鸡味道,她们像双生恶女花那样勾肩搭背地指挥着我下楼买几瓶啤酒,其乐融融的气氛。我是哼着歌下楼的,一边邪恶地想象了一下齐人之福的滋味,很显然,那只是想一想而已。

我们都喝得不少,赵朵朵喝得尤其多,一个人趴在马桶上吐得昏天黑地。我迷迷糊糊地搂着吴满满回了房间,之后的事情就记不清楚了。

第二天是周末,醒来的时候吴满满还鬓云如霞地伏在枕边,外面好像刚刚下过一场雷雨,空气里有夏末泥土的腥味。我轻轻从卧室走出去,发现赵朵朵已经不见了,客厅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窗户也全部洞开通风,秋天的脚步不动声色地和着雨气弥漫进来,她像是没有来过,也许她真的没有来过。

我那样想着,站在窗口迎着风抽了一根味道极淡的烟。

- 5 -

之后是9月。我和吴满满的关系陷入了一种奇妙的倦怠里,是那种像被梦境魇住般的感觉,不难受,但困倦。我们整日懒懒散散地过活,什么都提不上日程,本来打算9月9日向她求婚,然后10月告假带她旅行,但过了那一日,我们都没提。可能是忘了,也可能是觉得形式并不重要。

9月中旬,我陪吴满满温存而不算隆重地庆祝了她的24岁,我们在一起半年了,却好像是半生,她依然脸红倔强笨拙柔软,却不再小鹿初恋般惊慌不安。

我想我们都在成长。

中秋那天是9月底,9月29日,晴朗的夜。我抱着俗气的满天星加玫瑰回家的时候总觉得有那么一点点不平常的事情会发生,谁知道呢,故事发展到这样的时候,除了顺理成章就是急转直下,我一路捏着那只准备好久的蒂凡尼爪形镶小钻戒指,虽然笃定地相信俗气的武装会给我带来俗气的幸福,但不得不承认心里有那么一丝潜藏的,像受过内伤一样的余悸,我怕剧情反转。

钥匙转动,没有人来开门,我发现自己的脚步往下沉了沉。推开门,房间里黑黑的,吴满满不在,我听到自己浑浊的呼吸声。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7点半,往日这时,她早就做好了饭像只兔子一样蹲在沙发边上看韩剧吃话梅等着我,现在她人呢?

正准备掏手机,电话就响了。

我本能地对着话筒冲口喊出满满你在哪里?

那边一阵沉默,好久才有声音说,马义方,是我。赵朵朵。她嗓子嘶哑,周围一听又是不知在哪方酒池中央云里雾里的动静,我定定神说,啊,朵朵,有什么事?她听起来是微微地哽咽,说我想你,只是很想你..声响间可以听出她走到了室外,一阵阵的风声和车声从那边刮过来,还有她软弱的请求,我就在你家附近,来接我好不好。

不,我过不来。我一字一字地说,满满还没回家,我要等她回来吃饭。

好像是过一了场窒闷的夏天等待麦子被风翻起的时间那么久,吴满满和赵朵朵恶作剧的笑声同时从电话那边鞭炮般热闹地传过来。吴满满接过电话说,哈哈哈,我现在就跟朵朵在一块儿呢,她刚回来,你赶紧出来吧,我们,还有程原,在老地方等你吃饭。

吴满满的声音中有轻微的颤抖被我听出来了,于是我抱着那束庸俗的花像个愣头青一样出了门。而这一次是正式地,永久地,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这个叫吴满满的女人掳进了我的生命里。

结婚的那天晚上,吴满满说,你不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害怕。我没说其实我也是。

她永远都不知道,如果不是那一刻程原发信息告诉我别犯傻,我会怎么答。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幸好,这忐忑的,暗藏的,化骨般的,终究成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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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习的城市距郊县老家门口的那棵金钟柳不过15公里的路程,而张典竟然用邮递的方式寄来了他的大喜贴。看着那喜贴上不容置疑的”3月1日”,我听见自已头脑里有瓷哭爆裂的声音,收到喜贴时距3月1日还有3天。

1979年某天,张典和我只相差7天降生在这个叫右洼的村子里。小时玩”过家家”游戏的时候,张典和我是一对”夫妻”,我们也不因同伴们的起哄而害羞,反倒觉得有些莫名的骄傲。

事情就在我们一起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发生了变化—张典染上了肺炎,大量使用抗生素使他的听力几近为零。我主动请求老师把我调到张典旁边,一直到高中。我写字的速度几乎可以与老语速一致,张典的功课也一直不错。正当我们想继续这样默契地读完同一所大学时,张典却在听力检测时被告知无法报考我们填写的那个共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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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拉米苏之恋 女生版

提拉米苏,是一种来自意大利的小点心,它是一种口味独特的咖啡芝士,和咖啡的亲密犹如情侣般。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

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看。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状态。

唯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

坚持是一种疏离的状态。

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会赶5点15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的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会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在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拨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

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与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搭地铁。

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做提拉米苏。是来自于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

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Tiramisu,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砰然心动。

星期一 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

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了。我还是去了KISS`N BAKE,照例逗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下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站好。今天的时间不对,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 见男生可以把头发留的这样的整洁不邋遢。他穿JORDAN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上面拴HARRY的链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 KISS`N BAKE的蛋糕盒子。那种小小的尺码大概只能装进一块Tiramisu.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NOKIA,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Tiramisu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

他临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的望过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 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

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KISS`N BAKE吸收能量5分钟,买水,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KISS`N BAKE的蛋糕盒子。

他依然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信。

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

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么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的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Tiramisu送给别人。

星期三 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常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的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的问题。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Tiramisu正好好的躺在第2排的位置上。

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Tiramisu.”极具磁性。

Tiramisu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Tiramisu.我用了“果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

我难道不是故意拖迟到6点30,难道不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

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地低下头,装作没有看见。

不过是可以擦肩的陌生人,我安稳住自己。然后,买水,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

这次,他站在我的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的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

心跳过速,我怀疑我的耳朵一定被烧的通红。

车厢很静很静,连翻报纸的声音都没有一丝。我觉得自己马上要死在这片寂静里的时候,我听见他很清晰的说:“你用J`adore?”

这个厉害的男人连我用的香水都闻的出来。

我这次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是深深的黑色。我镇静的说:“你用的CK BE.”说完便转过头去不看他。

没有继续地对话。彼此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要下车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伸出手接过来。小小的兰色便筏,被我紧紧的攥在手心里,都是汗水。

他走后我打开来看,是一个手机的号码。我想会属于黑色的NOKIA8850.

星期四 晴

终于放晴的天气一时让我无法适应。

太久不见的阳光,我怀疑起这几天经历的真实性。

最不幸的是--我弄丢了那张纸条。

大概就是这样吧,太过重视的东西就往往无法得到。

我依然6点30去KISS`N BAKE. 5分钟后搭乘地铁。

没有他。

真的是我做的一场梦吧。

其实也很好,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感情也一定很好,不然他不会买Tiramisu给她。

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这小小的,被他拎在手中的Tiramisu而喜欢上他的。

我们是只见过三次的陌生人,尽管彼此一下就能认出彼此香水的牌子。

一个手机的号码不能代表什么,尽管是我喜欢的黑色NOKIA8850.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晴

我每天都6点30跑去地铁,却没再见过他。

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曾经的缘分已经耗尽,现在连唯一的线索都被遗失。

我连字都懒得再写一个。

星期一 晴

我去穿了耳洞。左面1个,右面2个,一共是3个。为了纪念我3天就消失的爱情。

很疼。我为了安慰自己,打车回家。

星期二 晴

我生病了,这个城市现在流行的疼痛叫感冒。我躺在家里一直一直的睡。

提拉米苏之恋 男生版

我是这个城市里的SOHO一族,单身,专门在家里用计算机帮人作室内效果图。不是经常出门。

只要出门,我就喜欢搭乘地铁。

星期一 雾

今天交图的公司离地铁很近。我还注意到了有一家新开的蛋糕店,里面有卖我喜欢的Tiramisu.一会儿可以买回去配了咖啡一起吃。

冲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黑色的外套,又长又直的头发。双手上有洗不掉的油墨,还戴了很多的手链。我看她的时候,她一直在盯着我的Tiramisu猛看。眼睫毛是蓝色的。

本来还想多看她几眼,却被公司里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打断。他说今天的图纸完全没有问题。明天就把钱汇到我的账户里。我又回给他一些客气话。

要下的时候,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应该还是学生吧,眉目间却有深深的坚持。她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却可以让人放心地去认真疼爱。

她若有若无的看向我,我听见自己心砰然心动的声音。

星期二 雾

我很早就来了,先买了一个Tiramisu,拎在手里。找了个不明显的角落等她来。

6点30她来了,在蛋糕店里转了5分钟。然后去对面的便利店里买一瓶可乐,搭地铁。

我跟着她进了同一个车门。

我看见她眼睛微微好奇的睁大。

我转过身,背对她。玻璃窗上她的身影,都让我如此着迷。

我拿出手机发短信给朋友,让他们请我吃饭。因为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

发过信息后,我仔细的看她。她仿佛在和谁生气,死命的盯着自己的鞋子,始终没有抬起头。

那好吧,如果明天她还是准时出现的话,我就要留给她我的手机号码。

星期三 雾

6点30,我准时去了那个叫做KISS`N BAKE的蛋糕店。

果然,她在。

她在仔细的看新出的水果蛋糕,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于是,我和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Tiramisu.她猛的转头看我,我冲她微笑。她却害羞地低下头走了出去。真是可爱的女孩。

我们依旧搭同一班地铁。

这次,我站在她的旁边,仅仅0.01米的距离。我闻到她身上的J`adore的香味。我忍不住问她的时候,车上非常的安静。我听见心脏跳动的厉害。

她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你用的是CK BE.真是厉害的对手,她竟然能闻出我用的香水。

下车的时候,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给她。她伸出手来接的时候,我看见她白皙的双手和红红的耳朵。

我想,她也应该很喜欢我。

星期四 晴

适合情人一起出去玩的天气,她没有电话给我。而我也因为赶一个设计而无法去赴6点30的约会。

我想,我是应该给这个女孩考虑的时间。

我很安静的等待。

星期五 晴

一个电话都没有,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在工作的时候看了手机无数次,它好好的,并没有坏掉。

星期六 星期天 大概是晴

我熬了2个通宵,然后睡了2天。

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能够肯定。

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星期一 晴

我6点30去买了个Tiramisu,然后去搭地铁。没有看见她。

心情沮丧。她难道一点都没有喜欢过我?所以不理这个号码吗?

星期二 晴(大概也是吧)

因为我病了,感冒。

所以懒得再写字。

提拉米苏之恋 提拉米苏版

男生和女生的病都好了。

女生以前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碰不得的。可这次她终于决定要去吃一次Tiramisu,作为对她没有结尾的爱情的悼念。

男生也决定最后再去那个地方买一次Tiramisu,如果这次再没有遇到她也就真的算了。

6点30,准时。

她微笑着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Tiramisu.”

忽然听见很熟悉的一个男声说:“我也要一个。”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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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WenT,京城数据民工,毕业于北京某牛逼大学的不牛逼专业,爱好数据、八卦、冷笑话。社会主义低俗男、社会主义新农民、社会主义新青年,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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