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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于《南风》

文/呢喃的火花

播音:天津交通广播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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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每个女人都曾看过我一眼。

我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孩。

要我说,我有我怕再见到的人,我也有我怕再见不到的人。

这个女人。

在我二十九岁的时候,我在一座写字楼里上班,广告设计。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经常走过的那个地下通道里出现了一个流浪歌手。

他的歌声很一般,但是很深情。我偶尔也会往那打开的吉他盒里扔点钱,他从来不说谢谢,只是低着头很投入地唱着自己的歌,我听朋友说,他很丑很丑。

我只是觉得他过于冷漠。

一般情况下,我是从来不向乞讨者扔施舍任何的,在从一个个乞讨者的身边走过的时候,我也慢慢学会了冷漠。

他的声音似乎对我特别有吸引力,一种无法形容的吸引力,像是要抓住我又像是远离我,或者我停留得久一点,就能想清楚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感觉,可是我拥有的可以让自己思考的时间并不多,我必须加快脚步才能保证自己不会迟到。

如果这个世界再给我多一点可以自由想像的空间也可以,只是当我一走出那条地下通道,那声音就马上被铺天盖地的噪音给冲得一干二净,然后整个脑海都被它们填满,连回想的空间都没有。

晚上又加班到半夜,一个人走过那条空荡清冷的地下通道,整个通道里只剩下一盏看上去随时都会熄灭的灯。那是流浪歌手所站立的位置,可是现在他并不在那里,从那里迎面走来的是一个戴着口罩的女子,这个季节全世界都在爆发流感。她穿着黑色的风衣,围着一条棕色的羊毛围巾,微卷的长发披在肩膀后,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坚硬的高跟鞋把遗留在这通道里的流浪歌手的歌声毫不留情地踩碎了,满地都是垃圾,在尘世的风中扬起,翻滚,落下……

她的影子一直延伸到我的脚下,然后消失了,她和我擦肩而过,我的影子紧跟了过去,跟着她一起消失在身后的那片黑暗中。

在那一瞬间,我感觉到她低垂的眼睫毛抖了抖,始终没有抬起来看我一眼。

在那一瞬间,我的脚步慢了一下,可是等我想回头去看她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那盏路灯下,我抬头看了看那盏灯,有一些飞虫的尸体,还有一些飞虫在盘旋,我没有回过身去。

我停下来点着了一根烟。深深地吸进去,慢慢地呼出。

这个世界上,每个女人的眼睛,都会让人觉得似曾相识,因为她们都曾看过我一眼。

这个世界,每个女人的眼睛都曾看过我。

当我向臣岳念出这句自己突然想到的话的时候,他很夸张地用手捂住自己的心脏说:好诗,真是好诗啊,我的心都快被你融化了。说完回头在非非的脸上亲了一口,你曾看过他一眼吗?

非非一直微笑着,用她那双安静的眼睛看着我。

非非的眼睛并不大,但是很安静。是的,安静,包括那细长的眼睫毛,没有一根是紊乱的。动起来也是轻轻的,一下,然后才是又一下。

还有后来那慢慢蔓延开来的鱼尾纹,也是安静的,像缓慢生长着的小草根,它们注定就该那样生长出来,慢慢的,不知不觉的,安静的,顺其自然的。

然后停止了。

那是我最爱她的时候。

那也是她跟我说她爱我的时候。

臣岳是我大学里最好的兄弟,念的是油画系。我们的宿舍面对面,后来我们干脆一起在学校外面合租了房子。

臣岳喜欢音乐,刚来学校的时候就背着一把吉他。他一直想组个乐队,可是总是和我说学校里其他玩音乐的那些人都是一些傻B,懂得所有的和弦,却只会很机械的技法,没有个性,没有感情。所以臣岳基本只在宿舍里摆弄他的那个破吉他,几乎每天都会很激动地来到我的宿舍拉住我和我说他又研究出了某种新的弹奏技巧,除了拨弹之外他还会按弦提弦拍弦等等,每次他在宿舍里演示他新研究出来的技巧(或者是从网络视频里刚学到的)时,宿舍里的其他人都会在瞬间消失,只有我一个人会傻傻地坐在那里听他乱弹,主要是因为我是个乐盲,他却把我这个充耳不闻的人当成了他的知音。

成为他的知音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他总是觉得自己长得很帅,当然,他总是拿我这个唯一的知音和他做比较来显示他的帅,他总是说:“我的兄弟,我的哥们,你怎么那么丑啊,要是你有我的十分之一帅,就够你在学校里潇洒四年了。”

对于他说我丑这件事,我依然没有争辩。我从来不爱和人争辩,因为如此,他就觉得我默认了,他也因此觉得自己是真的很帅。

在他说我丑的时候,我总是笑一笑。其实我内心里也很自恋,我不敢说自己有多帅,但我总觉得自己的忧郁气质是独一无二的。至于长相当然也自认为比他好,只是他爱说就让他蛮说了。

非非一直说我是内骚型。

认识非非是在大二的时候,我刚打完篮球回来,路上看到一个女生很费力地提着一个箱子,那时候的我还是很乐于助人的,特别是非非的背影看上去还算不错,于是我主动走过去问她需不需要帮忙,然后就顺手把那个箱子提过来。

箱子确实不轻,她告诉我里面都是书。这让我有点好奇,现在喜欢看书的人确实不多,更别说拥有这么多书了。

我一直帮她提到了宿舍楼,其实那箱子真的很重,路上有几次我都想提议停下来休息一会,可是我又怕她觉得我不够男人。因为她是音乐系的女生,她们系的男生个个看上去都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个个都比女生更娇气,我可不想被归为和他们同类。

那次我们一路上并没有说几句话,到了她们宿舍楼下,我不等她说谢谢就很潇洒地转身走了。

和她熟识是因为后来发现她和我选了同一门选修课,我们都喜欢坐在后排,这样比较好逃课,后来有一次我们刚好坐在了一起,就聊起了天,然后她很无聊地看书。我很无聊地画了一张她的速写。她看到了,要我送给她,我就送给了她,然后放学后一起吃了顿饭,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我们学校是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子的,我和臣岳之所以能在外面住,主要是辅导员早就被其他人投诉臣岳制造噪音的事弄烦了,早就巴不得他搬出宿舍楼,自然也把我和他一起归为一丘之貉。大家都想耳根清净,我也喜欢有一间自己的房间。

在外面租了房子之后,非非不时会过来找我玩,她自然也就和臣岳熟识了。

非非是钢琴专业,臣岳难得会认识懂音乐的人,和她一下就无话不谈了。

自从非非加入到我们中间之后,我突然发现,臣岳开始能顺畅地弹完整首歌了,因为有时候非非会跟着他一起清唱。

我天生五音不全,所以他们弹唱的时候,我都坐在一旁听着,后来,我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画画或者看书,因为听着听着我就会产生一种很自卑的情绪,我会觉得我融入不到他们的世界里去,我会觉得自己什么都不会。

非非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不会唱歌的人,只有不敢唱歌的人,只有放不开自己情感的人。

非非那时候微笑着看着我,我也微笑着看着她,却始终没有开口跟着她唱出一句。因为声音刚浮在我喉咙里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你不行,你唱得太难听了,无论你怎么努力,还是难听,你真的开口唱的话,除了让她觉得你唱歌难听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感受了。

我也知道她肯定会和别人那样和我说,其实你唱得不错,多唱敢唱就好了。

后来有一天。臣岳跟我说,他爱非非。

半年后,臣岳还是把非非追到了。

非非有时候会留下来过夜。

他的房间,不,是他们的房间在我的隔壁。我们的床之间只隔着一堵不隔音的木板墙。

那时候我连呼吸都很小心,怕被他们知道,其实她在的时候,我从没有真正睡着过。

在后来的两年时间里,我们搬过两次家,我一直都和臣岳合租,非非不时会来过夜,她们系还是不准在外租房子住。

在大四那一年,我就已经在外面找了份工作,基本不再回学校了。臣岳很认真地在做他的毕业创作,他说毕业后他想成为一个职业艺术家,他想要最自由的生活。

其实我大可以在公司附近租一个小单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愿意和臣岳住在一起,宁愿每天去挤那臭烘烘的公共汽车。

我和非非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减少,有时候在租的房子里遇见她,我也只是微笑着和她打个招呼,彼此对望一眼,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跟他们说,工作很累。

我在那房间里,学会了抽烟。想起自己和非非对视着轻轻一笑的时候她的眼睛依然年轻清澈。

非非的毕业演出我去看了,不过没有和臣岳一起去。

是在学校的大礼堂,人很多。我站在很偏的一个角落里,要努力垫起脚尖才能看得到舞台。

非非是她们的首席钢琴师。

那天她穿着一件洁白的晚礼服,我看着她产生了幻觉,觉得她穿的是世界上最洁白的婚纱。

她一直在那里,在最光明的地方。低着头,等着她的爱人来到她的跟前。然后她会抬起头来,看着他,笑。

后来她起来谢幕。在她鞠躬抬起头的时候。

我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

我知道,那只是我的幻觉。

毕业后,她搬来和臣岳一起住。

我知道自己是时候该离开了,我以工作为由,搬了出去。

依然是在学校的附近,从我住的地方,能看到他们住的那个房间的窗口。好几次,他们都说要来我住的地方看我,我都以各种理由推脱了。

我也没再去过他们住的房子,只是在非非搬过来的时候,我去帮过忙,她依然有好多书,依然用那个箱子装着。臣岳搬了一会就说太重了,于是我接手过去,一路把那个箱子搬到住的地方。我甚至没问过她喜欢看的都是什么书。或者她喜欢看什么书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吧,我只知道她很喜欢看书。这个印象很深。

我偶尔还是会和臣岳见面,都是在外面。一起吃饭,或者喝咖啡。

非非毕业后在我们学校的附属中学教书,臣岳把我原来的那个房间整理出来做他的工作室,他依然只想做一个职业艺术家。

一年,  两年。

臣岳开始变得消沉,艺术梦想越来越遥远,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他跟我说,非非最近经常和他提起结婚的事,经常说起房子,车子,也希望他能去找个工作。

我说女孩子都需要能有个安稳的家。他说他理解。所以他才会烦恼。

本来我想问他愿不愿意来我所在的公司上班,那时候我已经当上了设计部的总监,我也可以教他做设计。

可是我始终没提出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很了解他,就算我提出来,他也不会愿意过来的。他一直觉得自己比我优秀,他甚至一度极其鄙视我奔波于现实生活,他一直觉得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应该和他有着共同的理想和追求。

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我没主动提出来。

后来,臣岳开始去酒吧里去唱歌了。

臣岳在换过几个酒吧之后才算安稳了下来。刚开始的时候他甚至还会和顾客打架。

后来我陪几个客户去一个酒吧玩,看到了他。他喝酒的时间比唱歌的时间多。我听到他在那边说:“李哥”“张姐”……

那天我很不舒服,喝得并不多,可是一出酒吧被风一吹就吐了。

再次和非非面对面坐着,已经是毕业三年后了,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一个人在家很害怕,可是不知道该找谁。

她和臣岳已经冷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臣岳有和我说过他们之间的事,最近他们的情感波动很大,他说很多话他不愿意和人说,因为那些人都不能是他真正的朋友,他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是他真正的朋友。这些家里的情感事和别人说只会被人笑话,可是他又有满肚子的委屈憋着,不说出来会疯掉,所以他只能找我说。

他说非非不喜欢他在酒吧里唱歌,不喜欢他每天都在三更半夜才回家。臣岳说她又希望他能赚钱,想着能一起买房子,想着结婚。他有时候真的觉得很无能为力,甚至想过要和她分手,他说因为还爱她所以才想和她分手,因为那样的话才不会耽误了她,或许她可以找到能给她安稳生活的人。他说自己现在这么憋屈地活着还不是全部为了她,他说分手了,他就可以放开一切可以继续去追求他的艺术梦想了。我跟他说其实现实生活真的不容易,像我们这种家庭都很一般的家庭更不容易,我也工作几年了,可是还不是一样买不起房子,所以我不想谈恋爱。他说我是对的。

他们还是住在原来的那个房子里,那个用来做工作室的房间应该已经很久没使用过了。

在小客厅里,我和非非面对面坐着,看得出来,她刚刚哭过一场,眼睛还是红肿着的。

我没有和她提到臣岳,我不想去谈论和判断他们之间的感情。

我们只是假装像以前那样聊着天。

后来她问我现在有没有找女朋友,我说之前有一个分手了,不大想再找,我说工作后找女朋友越来越难,因为每个人都很现实。

为了缓解下有点尴尬的气氛,我想和她开个玩笑。我说,要是在念大学的时候就谈恋爱就好了。

她抬起眼睛,看着我说:你知道,当时我爱你。

就是在那时候,我看到了她眼角那细密的鱼尾纹。我的心里很痛很痛。

那种痛让我明白,那是我最爱她的时刻。

我忍不住说:我也爱你。

然后,一切都自然而然地发生了。

好像在很多年前就该发生的一样。

所有的情感,所有的往事包容过来,又在瞬间都消失了。

十一

我半靠在床头抽烟。

非非抬着头很坚定地看着我,跟我说:我想和臣岳分手,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那么迫不及待地看着我说:你原本就在他之前。

那个时刻,我的头脑一片空白。

我说:我该走了,臣岳要回来了。

我仓皇失措地逃离了那套房子,她没有再发出任何的声音,但我知道,她就在背后,一直看着我。那双眼睛。

眼角的鱼尾纹细密沧桑。

我甚至不敢坐电梯。我怕电梯开门的时候,看到臣岳。

我从阴影里一路逃回了自己住的地方。他们房间的灯一直亮着。

我第一次拉上了窗帘。

我一直躲在那窗帘之后,不敢拉开再看一眼。

我感觉到所有的一切都被我自己一手毁灭了。

非非没有再给我打过电话。

我也从那套房子搬了出去。

十二

再一次见到非非是在医院里,躺在病床上的人是臣岳。

他所在的酒吧失火,他的脸部百分九十烧伤。

臣岳躺在床上,脸上缠满绷带,眼睛也无法睁开。

非非坐在床的这边,我坐在那边。

非非拉着臣岳的手,看着我说:“我等你好起来,好起来我们就结婚,不要房子了,我们什么都不要,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好。”

臣岳在医院里住了四个月,非非不肯接受我一分钱。她花掉了存下来的所有的钱,她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存下的所有钱。臣岳的家庭不怎么好,拿不出什么钱。而非非的家人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所以非非也不敢和家里人说起这件事。

四个月后,已经可以睁开眼睛自如行走的臣岳突然消失了。

在我们可以看到他现在的容貌之前,他突然消失了。

我们再也找不到他,因为我们有的,只是他之前的照片。

我和非非各自寻找了他很长的一段时间。

后来,我们放弃了。

后来,非非结婚了。我没有去参加她的婚礼。

那天我梦见了臣岳,梦见他当年和我说,他和非非结婚的时候一定会让我当伴郎。

臣岳说:“虽然我的兄弟你长得太丑了,不及我十分之一帅,但是这样也好,总不能让伴郎抢了新郎的风头。”

我和非非看了彼此一眼。微笑着。

在她的眼角慢慢长出鱼尾纹的时候,我的眼角湿了。

十三

“在我爱上她的沧桑的时候。她因为自己的沧桑惊慌失措地嫁人了。”

刚才那女人的眼睛让我想起了非非。我站在那盏路灯下,抽完最后一口烟。我知道,再也没有人会笑话我了。只有我自己会笑话我自己。一直以来只会说出全世界最好笑的谎言来安慰自己说服自己,还觉得自己是个多情的诗人。爱?可笑的爱!

我只会欺骗自己说,我之所以不和她在一起,不是因为臣岳的缘故,而是因为我和臣岳一样,无法给予她安稳和幸福。即使她爱我,我爱她,又能怎么样呢。

难道,她和臣岳就不相爱吗。

一切都是谎言,都是自欺欺人,都是他妈的,这个该死的世界。

十四

后来,像是不经意的某一天,那个流浪歌手突然不见了,有一段时间,我路过那个地下通道的时候总觉得格外荒凉,身边来往的都是麻木的表情,穿梭着虚无的风。

再后来,我又见到了他,依然在原来的位置上躲在阴影里低着头很投入地唱着歌。不再都是爱情的歌。

我想假装很随意地给他扔点钱,却突然发现他的吉他盒子是合上的。

我愣了一下,然后第一次这么清楚看到他的脸,埋在昏暗的阴影里。我形容不出来他的样子,几乎,完全变了形。

但是我记住了他难看的微笑的表情,以及那隐藏得很深的泪光。

之后有朋友和我说。他以前在这里唱歌,是想去整容,他一直有个很爱的女人。可是等他凑够整容的钱后,那女孩子已经嫁给了别人。

他没有用那些钱去整容,而是捐给了那些更需要的人。

他没再想要用钱去改变自己的外表,然后得到爱情。

他回来在这里唱歌,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答谢所有默默给过他帮助的好人。

十五

等我知道这个故事的时候,他又消失了。

再也没有回来过。

关于他未完的故事如同传说般还有很多,但很快就都消散了。

如同地下通道里那些匆忙的脚步和虚无的风。

某天。我一个人走过那个地下通道时,看到那盏昏暗的路灯,突然又想起了他。

想起他躲在阴影里,低着头,轻轻唱着歌。

那些,流浪的情人歌。

我站在他曾经站过的地方,在阴影里,埋下自己的表情。

有一个女人从地下通道的一头走来。

她一直低着头,紧紧地抱着自己。

在她走过我身旁的时候。

我的喉咙一阵发痒。我终于忍不住,轻轻唱了一句,我的歌。

依然难听。

她抬起眼睛来看了我一眼。

眼角布满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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